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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/ 鋅刻度
撰文/ 陳鄧新
編輯/ 李 季
排版/ Annalee
面對美式“霸凌”,TikTok毫不退縮。
2024年5月7日,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(jié)跳動向哥倫比亞特區(qū)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提交起訴書,質疑《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侵害法案》違憲,要求法院阻止該法案的實施。
這意味著,TikTok拿起法律的武器進行反擊。
事實上,TikTok CEO周受資在該法案簽署之后就已公開表態(tài):“我們哪里也不去……我們會堅持法律抗爭”。
一場捍衛(wèi)程序正義、公平競爭、言論自由與國際經貿規(guī)則的“自衛(wèi)戰(zhàn)”,拉開了序幕。
TikTok的命運,又有了新變數。
之前,彭博社報道美國兩黨參議員都打消了針對TikTok“不賣就禁”的念頭,不承想被打包加塞的手法“蒙混過關”了。
對此,字節(jié)跳動明確表態(tài),沒有任何出售TikTok的計劃。
而TikTok的態(tài)度更為鮮明:“這項違憲的法案是TikTok禁令,我們將在法庭上挑戰(zhàn)它。我們相信事實和法律站在我們這一邊,我們最終會獲勝。”
不難看出,訴諸法律成為唯一的選擇。
在長達77頁的起訴書中,TikTok直言不諱地指出該法案存在罔顧事實的諸多問題,從商業(yè)、技術、法律層面來看都不可能實現。
譬如,TikTok平臺包含一個由數百萬行軟件代碼組成的代碼庫,對于一組全新的工程師來說,要充分熟悉源代碼來執(zhí)行平臺的持續(xù)的、必要的維護和開發(fā)活動需要花費數年的時間,因此在法案所要求的270天之內,一個全新、大型、可替代的工程師團隊是根本不存在的,這種根本的重構更是遙不可及。
此外,該法案沒有考慮TikTok為“入鄉(xiāng)隨俗”作出的種種努力。
事實上,為了打消外界的疑慮以及適應美國市場,TikTok不斷推進本土化,將美國用戶的所有數據存儲在美國甲骨文公司的云服務器上,并成立了一個專門的美國數據安全公司(TikTok US Data Security Inc),擁有管理所有美國用戶數據的唯一權限。
而為了提升信任度與透明度,TikTok還允許甲骨文查看內容審核后臺系統(tǒng)、算法推薦技術等,并成立內容咨詢委員會(TikTok Content Advisory Council),由國外的高校學者、技術專家、領軍人物等組成,共同為TikTok美國運營出謀劃策以及進行第三方監(jiān)督。
對此,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國家安全項目副主任帕特里克·圖米表示:“迄今為止,這些禁用TikTok的措施根本沒有具體的公開證據支持。”
此背景下,越早起訴越可以掌握主動權。
重慶敬友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周玉婕律師告訴鋅刻度:“提交訴訟之后,原告可以申請臨時禁令,以暫時禁止該法案的執(zhí)行,爭取更多緩沖時間。”
該法案罔顧事實之外,還存在嚴重的合憲性問題。
實際上,TikTok受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》的保護,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,不能隨意剝奪TikTok用戶發(fā)聲的合法權利,也不能限制其從國外獲取信息。
周玉婕律師表示:“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》對言論的容忍尺度,在不同時期標準不一樣,從阿布拉姆斯訴美國案、尼爾訴明尼蘇達州案、紐約時報訴合眾國案、布蘭登伯格訴俄亥俄州案、里諾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案等一系列經典判例來看,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傾向考慮公眾的利益。”
周玉婕律師進一步表示,以往言論限制的合憲案例,必須滿足嚴格審查的先決條件,擁有充分的、可信的、公開的事實依據。
問題在于,該方案沒有羅列具體的證據,僅僅對TikTok可能被濫用以及造成的影響表達了擔憂,背后的法律邏輯是“推測性的”。
“該法案沒有闡明TikTok構成的任何威脅,也沒有解釋為什么TikTok應被排除在國會同時強加給其他所有平臺的評估標準之外。”起訴書如此闡述。
另外,該法案未考慮過任何限制性較小的替代方案,這與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》要求的最小限制性原則相沖突。
再者,該方案也違反了《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》,這是另外一個重要的交鋒點。
具體來看,該法案違反了《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》的“正當程序條款”,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區(qū)別對待TikTok,剝奪其應享的平等保護權利;該法案違反了《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》的“征收條款”,“私有財產”不得“未經合理補償而被征用為公共使用”。
周玉婕律師指出:“該法案存在諸多明顯的法律漏洞,可以讓TikTok聘請的科文頓·柏靈律師事務所處于有利的辯護地位,存在全部或部分推翻法案的可能。”
公開資料顯示,科文頓·柏靈律師事務所是美國的一家老牌律所,尤為擅長處理中美經貿摩擦,其經手的涉及中國337調查幾無敗績。
譬如,2016年針對中國鋼鐵的“337調查”,在科文頓·柏靈律師事務所牽頭之下中國40家鋼企取得反壟斷、盜竊商業(yè)秘密、虛構原產地三個訴點全勝。
其實,TikTok的法律抗爭之前已取得兩次勝果,其核心論點均獲得法院的支持。
2020年,時任美國總統(tǒng)通過行政命令對TIkTok發(fā)出禁令,但行政命令超出《美國國際緊急情況經濟權利法》的授權。
到了2023年,蒙大拿州州長簽署禁止下載TikTok的法案,不過被成功攔下,沒有于2024年1月1日生效。
蒙大拿聯邦地區(qū)法院米蘇拉分院法官唐納德·莫洛伊裁定:“在禁止TikTok的過程中,(蒙大拿州)立法機關既損害了用戶的第一修正案權利,又切斷了許多人賴以生存的收入來源。”
牛津經濟研究院的數據顯示,2023年TikTok為美國貢獻了242億美元的GDP,為小企業(yè)主帶來147億美元的收入,至少提供了22.4萬個就業(yè)崗位。
23歲的芝加哥居民艾曼·喬杜里控訴:“TikTok對小企業(yè)和內容創(chuàng)作者來說非常重要,這是我的全職工作。這讓我非常擔心自己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家——不去關注真正重要的事情,比如槍支管制、醫(yī)保和教育,而是批準這樣的禁令。”
更為重要的是,TikTok也是美國中小公司“出海”的依仗。
作為一個擁有10億月活的超級平臺,TikTok的用戶遍布全球,美國市場之外的歐洲、中東和拉美等地區(qū)潛藏著巨大的商機。
《美國人有多依賴TikTok?》一文表示:“TikTok也是一個增長迅速、代表著新的投放渠道和營銷陣地的全球化的平臺,那些需要觸達歐洲東南亞和拉美市場的美國公司,像中國出海公司一樣,開始依賴著TikTok。”
從這個角度來看,TikTok并非孤軍奮戰(zhàn)。
TikTok既是美國大量內容創(chuàng)作者的商業(yè)變現平臺,也是美國中小公司“出海”的渠道,還是700萬家小企業(yè)提振銷售業(yè)績的利器,更是1.7億美國用戶的應許之地。
如此一來,法院權衡利弊之下才會作出冷靜的決策。
總而言之,面對莫須有的罪名,TikTok奮起抗爭,是非曲直一目了然,完全不懼“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想方設法據為己有”的強盜邏輯,勢必將法律抗爭進行到底。
畢竟,公道自在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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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可能存在事實性錯誤或者造謠等內容;
2)存在事實夸大、偽造虛假經歷等誤導他人的內容;
3)偽造身份、冒充他人,通過頭像、用戶名等個人信息暗示自己具有特定身份,或與特定機構或個人存在關聯。
6. 傳播封建迷信,主要表現為:
1)找人算命、測字、占卜、解夢、化解厄運、使用迷信方式治病;
2)求推薦算命看相大師;
3)針對具體風水等問題進行求助或咨詢;
4)問自己或他人的八字、六爻、星盤、手相、面相、五行缺失,包括通過占卜方法問婚姻、前程、運勢,東西寵物丟了能不能找回、取名改名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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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以各種夸張、獵奇、不合常理的表現手法等行為來誘導用戶;
2)內容與標題之間存在嚴重不實或者原意扭曲;
3)使用夸張標題,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。
8.「飯圈」亂象行為,主要表現為:
1)誘導未成年人應援集資、高額消費、投票打榜
2)粉絲互撕謾罵、拉踩引戰(zhàn)、造謠攻擊、人肉搜索、侵犯隱私
3)鼓動「飯圈」粉絲攀比炫富、奢靡享樂等行為
4)以號召粉絲、雇用網絡水軍、「養(yǎng)號」形式刷量控評等行為
5)通過「蹭熱點」、制造話題等形式干擾輿論,影響傳播秩序
9. 其他危害行為或內容,主要表現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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