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挖礦”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(yè),實行差別電價,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.8元。
為了限制挖礦,打擊炒幣,海南開始通過市場手段加碼。12月3日,海南省發(fā)改委發(fā)布《關于虛擬貨幣“挖礦”用電實行差別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稱,為整治虛擬貨幣“挖礦”活動,促進節(jié)能減排,決定將虛擬貨幣“挖礦”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(yè),實行差別電價,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.8元。據(jù)《鏈新》了解,海南省12月工商業(yè)用電價格0.5元-1元,并根據(jù)用電時段和用電性質進行調整,每度加價0.8元相當于漲價80%。然而,這個政策一經(jīng)發(fā)布,便引發(fā)網(wǎng)友激烈討論,不少人質疑海南是在合法化挖礦,“就是電價貴了點唄”。


對此,《鏈新》采訪了相關人士,了解到真相并非如此。此次實為通過市場手段整治挖礦的舉措,雖然沒有直接提出“清零”的口號,但在市場因素影響下,挖礦有可能不再暴利,甚至會虧本。
海南在區(qū)塊鏈和數(shù)字貨幣領域處于優(yōu)勢地位,目前也是全國唯一的全省試點數(shù)字人民幣的地區(qū)。相對其他省市,海南省此番針對挖礦的清退方式相對簡單,內容僅有三條:第一條提出對挖礦實行差別電價,每度加0.8元;另外兩條則是為第一條的實施提供保障。事實上,海南省通過實行差別電價的方式來整治挖礦行為并不是自己獨創(chuàng),9月24日國家發(fā)改委等部門發(fā)布的《關于整治虛擬貨幣“挖礦”活動的通知》中便有提及,該文件提出:“將虛擬貨幣‘挖礦’項目納入差別電價政策實施范圍,執(zhí)行‘淘汰類’企業(yè)電價,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.30元,地方可根據(jù)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加價標準?!?/section>然而,隨后各省清退虛擬貨幣挖礦時,卻都沒有用到這一手段。目前,福建、貴陽、四川、云南等地方相繼提出持續(xù)整頓挖礦,堅決實現(xiàn)“清零”目標,相對而言,海南省的手段柔和很多,沒有“清零”的目標,只是以市場化手段要求提高電價。不過,業(yè)內人士表示,如果電費每度漲8毛多,并嚴格按照工業(yè)用電的價格,那么比特幣挖礦就幾乎不怎么賺錢了,而且?guī)艃r浮動大,風險也很大。《鏈新》根據(jù)兩款市面上的礦機估算,如果按電費每度1.5元,則挖一枚比特幣分別需要消耗電費16萬元和27萬元,而目前比特幣的價格大致為30萬元/枚,可見虛擬貨幣挖礦的暴利空間已經(jīng)不存在,如果加上礦機、房租、維護等成本和虛擬貨幣的大幅漲跌,甚至可能會虧本。為了保障差別電價的執(zhí)行,海南省發(fā)改委還提出了不允許虛擬貨幣“挖礦”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不允許虛擬貨幣“挖礦”用戶以任何方式享受電力市場讓利,并要求海南電網(wǎng)公司周密安排,確保差別電價政策嚴格執(zhí)行到位。
此前,中國四川、內蒙古等省份聚集了大量礦場,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電費便宜,每度僅0.3元左右,而且不少礦場由小水電廠等直接供電,海南省的電費加價0.8元并不允許挖礦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無異于釜底抽薪。2021年5月21日,國務院金融穩(wěn)定發(fā)展委員會召開會議指出: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,堅決防范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。這是國務院層面首次對比特幣挖礦與交易明確提出打擊要求。隨后,內蒙古、青海、新疆、云南、四川等省份相繼出臺了針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(jiān)管政策。9月24日,國家發(fā)改委等11個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整治虛擬貨幣“挖礦”活動的通知》,再次強調整治挖礦活動的重要意義,并提出全面梳理排查虛擬貨幣“挖礦”項目、嚴禁新增項目投資建設、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等具體整治措施。據(jù)《鏈新》統(tǒng)計,截止12月2日,已有10個省份明確提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行為。盡管有網(wǎng)友認為,僅從整治方式來看,海南省的整治挖礦方式無異于認可挖礦行為,只不過要求支付更高的費用而已。但據(jù)業(yè)內人士分析,海南省不過是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來整治虛擬貨幣挖礦,清退挖礦的目的和國家是一致的,都是盡快使礦企退出海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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鏈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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